榴蓮商品 規范申報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商品規范申報目錄及釋義(2024)》(以下簡稱《規范申報》)和《稅則》08章的規定,榴蓮規范申報要點包括:
1. 品名
2.制作或保存方法
指商品具體的制作方法或保存方法,根據各稅目的要求不同有所區別。例如:稅目08.10項下榴蓮的制作或保存狀態應填報為“鮮”;稅目08.11項下榴蓮的制作或保存狀態應填報為“凍”;稅目08.13項下榴蓮的制作或保存狀態應填報為“干”。
其中稅則號列0811.9090項下“其他冷凍水果及堅果”,新增 “等級”和“種類”兩個價格要素。
3.等級
“等級”需結合不同國家、產區、品牌的等級分類方法完整填報。
4.種類(如金枕、青尼等)
“種類”指水果、堅果的具體品種。
5.品牌(中文或外文名稱)。
須填寫制造商或經銷商加在商品上的品牌標志,實際需要申報中文或外文品牌名稱。
6.注冊廠商。
須填寫種植商或加工企業的名稱。
進口報關所需資料
1.原產地證
2.植檢證證
3.進境動植物檢驗檢疫許可證
4.熏蒸證
5.合同
6.提單
7.箱單
8.發票
注意:東盟10國家持原產地證、植檢證可以享受0關稅的優惠政策,交相應的增值稅就可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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